“我有个疑问”
《刑事法典》第377条款,并不是所谓的回教法,而是马来西亚政府(或是早前英国政府定下的法典)。
我有个疑问,既然不是回教法,而是马来西亚政府的法典,那么身为马来西亚华人的蔡细厉老兄,政府是否也应该把他给逮捕,然后控上法庭?
第377A条款:人与人肛交或口交,则被视为犯下违反自然性行为罪行。
难道有分是男和男;男和女;女和女;女和男?
这是一个疑问,欢迎任何马来西亚政府的律师给予答复。
** 如果政府要来捉我,我也没办法,以上只是我的一个疑问而已。
** 不要小看人民的力量,更不要小看部落客的力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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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位流氓律师很努力的查证之下:
女为男口交,可以被提控刑事法典377B条款。
现在又有一个问题了,为何蔡细厉老兄没被控告?是因为没有人报警?
那我如果偷东西被捉,加上没人报警的话,我是不是无罪?
我有个疑问,既然不是回教法,而是马来西亚政府的法典,那么身为马来西亚华人的蔡细厉老兄,政府是否也应该把他给逮捕,然后控上法庭?
第377A条款:人与人肛交或口交,则被视为犯下违反自然性行为罪行。
难道有分是男和男;男和女;女和女;女和男?
这是一个疑问,欢迎任何马来西亚政府的律师给予答复。
** 如果政府要来捉我,我也没办法,以上只是我的一个疑问而已。
** 不要小看人民的力量,更不要小看部落客的力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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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位流氓律师很努力的查证之下:
女为男口交,可以被提控刑事法典377B条款。
现在又有一个问题了,为何蔡细厉老兄没被控告?是因为没有人报警?
那我如果偷东西被捉,加上没人报警的话,我是不是无罪?
21 Comments:
基于377A条款是有男女之分的。
男性之间的性行为属于犯罪,而不论该行为发生在公共场合还是私密场所。
水可行舟;亦可覆舟。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最后一段如果也有疑问,我再解答。
除了问号,还是问号!
我得到答案了,
女和男口交,是可以在377B条款下被提控。
不懂不懂人家行房都要理~
官官相互嘛~
因为老蔡没有威胁到政府,难道你不明白我们政府的作风咩~~~~~
我宁愿他们抓蔡兄也不愿他们抓华兄!!
现在心情很低落!!
[ 女和男口交,是可以在377B条款下被提控。]
真的假的?!!!
那外星人岂不是…… 没有啦!没有啦!
新加坡已经修改这条款了,让成年男女间的口交和肛交成为合法行为,但男同性恋者口交与肛交仍违法。
马来西亚政府还在懵查查。
很明显的政治迫害...老蔡肯辞职,老安不肯,所以老安中招了。
我觉得这个世界就是:
你犯了法,但没有人告发你,你又没有得罪人,就一定平安无事。
就跟买翻版CD,VCD,DVD一样。
糟糕,无知的我,原来犯法了,也不懂....
帮帮忙,不要告诉别人....
因為沒人舉報,所以是沒罪...
就像你強行跟女人做愛,事後她沒舉報你,你也是沒罪的
哈哈
還有,很多人都有口交的...那不是全部人都有罪嗎?
377,真好用
忘了换~
KV Advertising是我公司~
很簡單——因爲這是政治~
官字两个口
很有意思,让我深思一下。
神经病!那对夫妻不口交的?
这是我的部落格http://theirs.yo2.cn多多指教!
也有在某电台听到DJ有一样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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