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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February 24, 2010

“选对的东西来喊”

自从我活跃于Facebook以来,他们一共改换了两次界面。

说真的,其实必须要一段时间才能够适应,就像换了一个新女友,必须重新了解她的脾性。

当渐渐适应了,用得上手了,她忽然对你说不适合,提出分手。于是你就夜夜独自买醉,要生要死,堕落深渊。

几天后你又重新振作,再战江湖。

一样的,当Facebook宣布换界面时,总会有一大堆人站出来喊口号,组织了Fans page,什么集合几百万个人,要求Facebook换回旧界面。

Facebook当然无动于衷,你们继续在那儿喊口号,我在这儿继续研发,互不相干。

失恋后要生要死,自甘堕落;和喊口号要求facebook换回旧界面,这两件看似没牵连的事情,其实是有牵连的。

你自甘堕落了几天,人家决意不回头,几天后你还是一样舞照跳,马照跑;你在那儿喊口号,人家决意不换回旧界面,几天后你还是默默接受,继续混在Facebook中。

这其实都旨在宣泄而已,不但不会改变些什么,只能浪费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光阴。

不是吗?你看每次高速公路宣布涨价后,总有一堆人站在那儿举布条喊口号。有改变吗?

有...改变的是因为站在烈阳下喊口号,导致喉咙沙哑及皮肤被晒得变黑金。

喊口号,要选对的东西来喊,不然我会听见有人叫你“傻海”。

Sunday, February 14, 2010

“虎年快乐~发啊~”

怎样也要应景一下,祝大家虎年万事如意!

Sunday, February 07, 2010

“我愿意露股沟”

以前,我对出过书的作家们,总是抱着一份尊敬的态度,毕竟认为他们是有一定的文学修养,才能够将自己的作品出版成书,为大马文学界争光。

现在,世界变了样,要出本书当个作家,其实不必有文学修养,或是过人的文笔。(你们一定认为我又在吹水... ...)

很简单,只要你长得稍微有几分姿色,去夜店拍张热火红唇+迷你短裙的照片;或者是“不经意”露个股沟乳沟之类的照片,通通摆上部落格。

(难道这样就可以出书?)当然不~

你现在要等待一大群咸湿猥琐佬去给你留言...恭喜你,出版社会因此看中你的游览量,而考虑帮你出本书。

我写部落格写了6年,多少个空虚寂寞的夜晚,灌下了不知几瓶的黑狗,才能够写出一篇文法较好,意义较深的好文章,然后沾沾自喜的等待出版社看中,邀我出本书来为大马文学界争光。

可惜我等了6年,最多也是被某报看中,叫我去写几个人轮流上阵的科技专栏,至于出版社,鸟都不鸟我一下...

可能我应该改一改风格,写一些昨天去买内裤,今天去喝酒跳舞,明天邻居的猫猫狗狗生孩子之类的Bimbo Blog,或许这样可以遭到出版社的青睐也说不定。

RawangBoy,我看中你的出版社,或许你应该考虑一下,因为我之前写的一篇Bimbo Blog Post反应其实还不错。

为了方便以后签书会时比较有气势,我甚至已经为自己起了一个朵 - 大马Bimbo小王子 =.=V

我甚至愿意以露股沟的照片当封面,我可以大大声讲:销售量肯定超过50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