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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pril 12, 2007

“我只值马币五十块一个月”

原来我只值马币五十块一个月。

谢谢你的慧眼独具,但是我选择拒绝了你,是因为我完全看不到你的诚意。

** 我在回邮中要求一个月一千元马币的礼卷,仍在等着他们的回应。如果成功,我包所有部落客去吃饭喝酒。

36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或许可以想象成一年六百元,或者十年六千元。也许这样会好过一点……?

标题:“某某公司以六千元签下钪凯十年的代言人合约”

……不行,感觉上还是很少……

12 April, 2007  
Blogger 新怡 said...

原来我比你有价
起码那 offer RM600
还包吃包住呢

这是邮寄给你的吗?

如果还要明信片
知道怎么做啦~~

12 April, 2007  
Blogger 龟头@Kenny Sim@恺俊 said...

好!祝福你每月RM1000合约成功。到时我们再喝个痛快!

12 April, 2007  
Blogger Mee Ling said...

你越來越紅囉!

五十真的太少了啦。

12 April,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rm50 = =!!
买件衣都没了= =

12 April,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這個代言太少了,以你現在的身價,多加兩個零都可以了。

(當然要包括替Fans現場簽名,他們搞活動你必須出席等等。)

(鈧凱簽名會在幾時辨?)

12 April, 2007  
Blogger 湘绣蜻蜓 said...

RM50太便宜啦。。

12 April,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不是恶作剧吗?我相信这是恶作剧。

12 April, 2007  
Blogger Frankie said...

不过总算你很有知名度了。又不见有人找我。

12 April,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哈哈哈哈, payperpost 都至少要 US$5 美金啦。 还不必去写"鳝"稿.
说真的, 如果东西好吃的话, 免费宣传都可以。 如果难吃的话, 免谈, 免的别人怀疑你的"Taste". :p

12 April, 2007  
Blogger 郑晁榫 said...

RM50 是太少了,不过RM1000也不是很多。。我想你应该直到最少RM3000以上。

12 April, 2007  
Blogger 晨晚 said...

够力没诚意~不写衰他们都算很仁慈了~

12 April,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哇~代言人也...
你也真的太太太太...红了...
不过五十一个月.很寒jek...

P/S:听/看者有分哦...

12 April,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haryewkun:哈哈!十年六千元~~~你说我会好过点吗?

冰艳 - 新怡:他们电邮我。哇!你被Offer六百包吃包住啊?我也要我也要~~

龟头:记得带你的Keyboard去。

Mee Ling:我红?怎么走在街上没人找我签名?

夏娃:RM50不够你买衣服。

文鋒起吾:你以为我是Kenny Sia啊!

湘绣蜻蜓:知道就好。

CASE:是不是恶作剧就不清楚,但是我觉得他们很没有诚意。

凡奇Frankie:药材店会找你的,但是你必须先学会怎么Rap中药名字。

moo_t:也对噢!我应该先去“屈”他们一餐。

阿凯:1000还不够啊?至少够我喝黑狗了!

晨晚:槟城一间蛮出名的餐馆(开始要写衰他们了)

龙瑜:你说我红,为何没找我要签名?!!!

12 April,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是不是我有问题?
信里写的是饮食礼券不是$$,
很不值钱的礼券。。。

12 April, 2007  
Blogger jackie teh said...

五十大元在当今的大马能够做些什麽呢?
他们简直是“揾笨”.

12 April,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http://blog.yam.com/song26/article/9425309

12 April, 2007  
Blogger Wang Xiong said...

我要都没有~
只有五十元一个月,如果只是贴一个128px X 64px的小贴纸,我会贴……

12 April,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clover:???难道是你的餐厅???

Jackie:可能我的样子很“揾笨”

song_4ever:感动得屁滚尿流了~~~

1046:私底下联络我,我给你他们的电话,你去和他们接洽看看。

12 April, 2007  
Blogger Rachel Core said...

email你这封信的人是不是没睡醒?

最够力的是那句“除了特价食物及饮料”,0.000001%的诚意也没有。

还有hor~就只有50块可以吃,可能还要倒贴呢~

是在槟城哦~还蛮出名的哦~呵呵~下次给点暗示,我回老家时去八一下。

12 April, 2007  
Blogger 茉莉 said...

如果有美女身材火辣作伴代言,
会再考虑吗?

12 April,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啊~~~﹗﹗﹗
五十塊一個月﹖﹖﹖ 一天還差不多﹗﹗﹗
呵呵﹗ 一天﹐ 是有一點點“大貪”啦﹗
我看﹐他們偷雞不到虧大米了﹗ 因有人開始要寫衰他們了﹗

Jade ^__^

12 April, 2007  
Blogger  said...

那家餐厅的老板真笨。开价高一点可能赚的更多, 现在 。。。。。

真笨 。。。 太笨了 。。。

12 April,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50元听起来的确不划算
如果那间公司的食物不掂
你被告说误导饕客
得不偿失

好像某某女星代言护肤也曾经中招
小心小心
可能是你仇人派来整你的:-p

12 April, 2007  
Blogger 安雅媽媽 said...

仲要cheap到特價食品和飲品不包括在內.這就是所謂的小錢不出大錢不入.

12 April, 2007  
Blogger seasonc said...

來, 偷偷跟我說, 是哪一家醬cheapskate?

12 April,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RachelCore:那封电邮,真的是连0.0001%的诚意也没有。

jasmine:我不会为50块而折腰的。

AhJade:哇!一天50,太夸张了啦。

森:其实不是价钱的问题,而是诚意的问题。

Jen:我真的那么多仇家吗?

Mr.&Mrs.Cheng:看后是不是很不爽?我也是。

seasonc:私底下联络。

12 April,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Erm...酱多红歌手或明星我都拿签名
那我就对不起我的偶像了~

原谅我吧~~~

13 April, 2007  
Blogger JiGoKU said...

如果该公司选择你的部落做宣传,想必是接触过你的部落。奇怪的是你竟可以让该公司的负责人看你批评他们的文章?

所以在下的结论是:合约是你自己伪造的…
哇哈哈~

14 April, 2007  
Blogger 龟头@Kenny Sim@恺俊 said...

要我带Keyboard去?何止RM1000,RM3000还差不多。(分我一半。。哇哈哈!)

14 April,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龙瑜:就原谅你。

JiGoKU:我不只让该公司的负责人看我批评他们,而是让他们整间公司看。请看看我版头的自我介绍。

龟头:你很快就可以买新的Keyboard了。

14 April, 2007  
Blogger JiGoKU said...

呵呵~小心车又被刮花咯…哇哈哈~
万事起头难啦,加油吧~

14 April,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各位。。。KK的重点不在RM50.00。。。。。。。。。。。。。。。。

14 April,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JiGoKU:对,万事起头难,希望下次接到的Offer是RM500。

匿名:你以为大家都笨的mer...?大家当然懂我的目的是什么。下次留言请放上一个名字,谢谢你。

14 April,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50块只够我搭的士来回金字塔。。。
难道KK的真正意思是什么?

15 April, 2007  
Blogger JiGoKU said...

你这样写出来商家都觉得你很恐怖啦!倒不如把广告贴在阿祥那里,又有歌听。哇哈哈~

15 April,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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