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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ly 30, 2007

“那夜,音乐完全被侮辱”

我家乡大山脚有一间露天咖啡店,入夜时分你会看到一个“奇景”。

所谓的奇景就是,店内店外完全不开灯,只有几盏可以引人犯罪的霓虹灯。然后大约有60位来自中国,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小姐陪酒客聊天。(如果你有本事,当然可以“更进一步的交流”,反正现场漆黑一片)

这种咖啡店收费便宜,小姐过来陪座聊天15分钟只需给区区的RM2.80.如果你欣赏那小姐完全五音不全的歌声,她唱歌时可以送个花圈,再夹上几张钞票,她就会陪你一整晚。(那儿的小姐,20个里面只有一个的歌声还可以勉强接受)

这地方我去过,然后我的结论是,根本没意思及超级低级。

去了一间很有个性的Pub,菲利宾乐队以两把吉他不插电方式,完美呈现出90年代的西洋轻摇滚歌曲。

我看到了他们对音乐的热忱,看到了他们的投入,看到了简单的音乐,也是可以引起大家的共鸣。看得出90%的顾客都是热爱音乐的人。

我当时是坐在舞台旁边喝着黑狗享受着完美的音乐,忽然看到有个年轻华人走到台前掏出钱包,然后把三张十块钱的钞票塞给乐手和歌手。

当时的我真的傻了眼,然后忽然有一股冲动想拿黑狗瓶狠狠的丢向那年轻华人。很遗憾的是,我原本很欣赏的那三位乐手和歌手,竟然也收下了那三十块钱。(有时候我们在路边看到那些放个帽子在地上,弹着吉他唱歌的就另当别论)

不如这样好了,我建议那三个乐手歌手去大山脚那间咖啡店台上载歌载舞,然后那年轻人再送上夹着钞票的花圈,可能收入会更多。

我激动,是因为我觉得音乐完全被侮辱了!

(以上言论,纯属当晚个人感受,后来想了一想,人家也是要吃饭的)

40 Comments:

Blogger 雪樂儿 said...

你去的那间露天咖啡店,不知是不是我去过的那间 *怀疑着*

有人告诉我,也目睹过。
有些美国人会拿齐乐器,在路上走着走着,忽然会"夹band" 起来。
那是他们赚钱的方式。

30 July, 2007  
Blogger Raziel said...

There is cases like that happening at petaling street, they “attack” you when you are eating... 烦死人! keep on singing by your side if you dont pay them~
what you say and those people that sing by the road side will be a lot better!

30 July, 2007  
Blogger 夏娃 said...

我现在的所在地
也是有很多这样的pub = =

30 July, 2007  
Blogger chengsun said...

又是一篇"为了生活"的文章. 我是觉得, 他们来到这里, 就是为了生活, 既然有人给钱, 就拿吧......

30 July,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有了钱才能继续唱下去呀,要不,下次你再去,可能也是全场熄灯了。

30 July, 2007  
Blogger Rachel Core said...

明白你的感受。

要是哪天我在跳舞时有人拿三十块塞在我的胸前,我会奖赏那家伙一大巴掌。

30 July, 2007  
Blogger ~Ke Ric 盶禕 said...

市场需求就有供应。

这种是属于低级的娱乐消遣吧?

30 July, 2007  
Blogger 潇洒走一回(少俊) said...

也许这是他们的方式吧.我们也有我们的方式,不是吗?

30 July,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从前, 台湾有”红包场“, 本地普遍上还有“买花支持“ 等比较含蓄的手法。

Ahem, 我认为塞钱很好, 比请喝酒好得多了(请喝酒有鬼用, 还不是荷包空空, 还要赔上肝)

30 July,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Rachel Core,
errr , 如果是职业舞手的话, 通常有其他含蓄的手法, 比如说请一个助手”卖花圈”。

30 July, 2007  
Blogger song_4ever said...

老友?哈哈!

30 July,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我还以为这是给TIPS的意思。

31 July, 2007  
Blogger  said...

那要看双方的心态。 若付钱的人是因为他们唱的好而给于鼓励 而收钱的人也只因为她的歌声动听而得到奖励 那也就无伤大雅了。

若不 !就应该赠他们一句 --- 贱 ...

p.s - 我也曾贱过 .....

31 July, 2007  
Blogger GanTC said...

槟城有很多露天咖啡店或小食中心都有这类女郎,已经成为了“必需品”吗?

31 July, 2007  
Blogger g said...

喜欢音乐的人,看到这样的情景,那免会 凸=

31 July,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erm...我也覺得三十塊太侮辱人了,如果是三張一百塊或許沒那麼難堪.

31 July,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雪乐儿:你去那露天咖啡店干嘛?工作?呵呵。

raziel the undead nomad:遇到这种“来讨的”,我通常会给。

夏娃:呵呵,Labuan,Duty Free,别喝太多啊!

chengsun:可能真的是生活逼人。

case:哈哈哈哈,有道理,有道理。

Rachel Core:除了一大巴掌,再加两脚给他可以吗?

~Keric盶祎:你是说Pub,还是露天咖啡店?

少俊:是的。

moo_t:不只是买花了,还夹钞票了。

song_4ever:“老友”哪有那么多小姐?另外一间啦~

haryewkun: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给tips的方式嘛~

31 July,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moo_t:不只是买花了,还夹钞票了。

song_4ever:“老友”哪有那么多小姐?另外一间啦~

haryewkun: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给tips的方式嘛~

森:呵呵,我们都贱过。

GAN:我敢大声说,槟城大山脚,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g:你明白就好~

老妖:不是钱的问题吧~

31 July,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有些人自己认为钱是万能,因此用钱来奖励别人也理所当然。

这是层次和修养的问题。

31 July, 2007  
Blogger piew said...

跟音乐生活在一起,或音乐成为生活后,就不会把音乐看得那么神圣不可侵犯。

31 July,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正如 piew 所说,音乐真的神圣得不可侵犯。演出者拿钱,跟你由他们的音乐得到共鸣,没有关系吧?

31 July, 2007  
Blogger 胡狼 said...

给钱的是台湾人吗?
他们的习惯来的,无论你唱得好不好

31 July, 2007  
Blogger 阿药 said...

混口饭吃,别太在意。

31 July, 2007  
Blogger 雪樂儿 said...

=.=' 吃东西和聊天

31 July, 2007  
Blogger kai said...

如果他们只是为了两餐才玩音乐而收下钱,那只能说,玩音乐是一种生意。
如果那些音乐人是为了兴趣的话,那只能叹气的说:生活逼人!

31 July, 2007  
Blogger liezi said...

露天咖啡店,六十个小姐,如此伤风败俗,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已经是回教国的马来西亚,夸大了,不信!

31 July, 2007  
Blogger Raziel said...

never give to those that ask~ (chuckling evilly)

31 July, 2007  
Blogger 夏娃 said...

你来这里可以喝黑狗喝到饱XD

31 July, 2007  
Blogger song_4ever said...

啊?从 SMK 那边弯出来的那间?

31 July, 2007  
Blogger vintan said...

老凯。。。我那天看到你老爸。。好像瘦很多啊..

01 August,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yq:或许你说得对,这是层次和修养的问题。

piew:只要别把它贱踩就可以了,是吗?音乐老师。

twilight:在不同的场合,应该是有不同得到回报的方式吧?

胡狼:看他们样子,好像是道地马来西亚华人。

阿药:是的,我后来想了想,就没那么介意了。

雪乐儿:烤鱿鱼很不错。

kai:为了糊口而折腰,没办法~

01 August,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liezi--烈子:现在算少了,以前更多,去打听大山脚是什么地方一下。

raziel the undead nomad:是的。

夏娃:Langkawi比较近,呵呵。

song_4ever:私底下告诉你。

vintan:是啊~真的瘦很多。

01 August,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人啊,有時候真的要向現實低頭...
並不是他們所想的.
骨氣很好,但不能醫饱肚子.
只要他們真的熱愛音樂,他們心中的那把火是不會灭的...

想你.

01 August, 2007  
Blogger piew said...

“不付钱的,我不表演”是一种敬业态度。

02 August,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给小费好像不是一件怎么样的坏事啊。怎算侮辱呢?
国外很多正经的pub歌手也收小费的

02 August,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他们是来卖艺的,收也是为了生活。那些咖啡店请他们很高薪金?就是因为他们来自菲利宾演艺费较低,咖啡店才邀请他们。

无可否认的是菲利宾不只输出很多菲佣,也输出很多有水准的BAND到国外卖艺。

03 August,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恩﹐對我來說﹐在街頭賣藝和在PUB里賣藝是一樣的。人家塞錢給你﹐在某些人看來可能是侮辱吧?但在外國﹐塞錢給這些藝人﹐並不是同情他們的遭遇﹐而是覺得﹐除此之外﹐真的沒有任何實際的方法來鼓勵他們了。這對他們來說是一種鼓勵﹐也是一種激勵。藝人也要生活﹐錢對大家都很重要。換個角度想吧﹐如果今天我覺得你很會唱﹐我塞了一張RM100給你﹐但我的出發點是﹐希望你堅持下去﹐這個RM100可以讓你生活負擔少一些﹐因為我明白你可能為了賣唱﹐收入可能少到連飯都得少吃
幾餐﹔這個RM100可能可以解決你生活上的一些問題﹐讓你可以繼續堅持你的夢想。這不是很好嗎?要不然下次可能我沒有機會在聽到你的歌聲﹐分分鐘真的流落街頭﹐淪為乞丐了。

笑話一個﹐總不能寫個對聯給他們當作鼓勵吧?哈哈哈。

03 August, 2007  
Blogger David (AKK) said...

或许换个角度来思考就不会那么[激气]吧……

可能那几位歌手与乐手其实也并不是那么没有骨气的,也有可能是为了让那位年轻人有个台阶好下台,或是不想把气氛弄到那么尴尬,于是就仓促收下钱[刷刷去](了事的意思)吧?

03 August,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h:你这么忙也会想我?

piew:这句话有位歌手说过,然后引起很大的回响。

匿名:或者我觉得场合问题吧~以后留言,请放上一个名字,谢谢。

eSpeeD:价钱好像不便宜啊~

sengkit:谢谢你,蛮有道理的,会深思。

David:是的,有时候只要换个角度想问题,就会不同。

03 August,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唱歌观众塞钱?
为什么我没有遇过的 ==

果然是我歌喉不够好。社会真现实。
我得到最多的只是生日蛋糕而已 ==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不过,塞钱,
我不会要。
感觉上像是只有不懂得欣赏音乐的人才会做的事情。

最让我感动的,是掌声。掌声代表肯定 ^^

06 August,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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