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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ly 13, 2007

“有感而发而已”

第一则:
昨晚和Eric,还有老叔老板在咖啡店把老虎问青天。槟城大山脚的重案组警察竟然在那咖啡店内索K,摇头丸,5仔,啤酒烈酒全部一次过“享受”。你说,天理何在?
(你们有没有警察的“瞎衰”故事想分享?欢迎留言。Eric这几天会图文并茂Post上一篇关于警察的)

第二则:
用黑狗啤替刚出生的小孩洗澡,然后再用清水洗多一次?(咖啡店的老叔老板分享经验),因为黑狗啤带热气,小孩不容易着凉。我不知道是真是假,如果你们尝试后有任何三长两短,别来找我。

第三则:
要弄死一个人其实不必杀他,只要带他去马场赌马就够了,这样足以让他家破人亡。

第四则:
大家都在谈孩子经,我承认还未到那个阶段,所以只好自酌老虎为乐。

第五则:
真的要感谢AIFM,让我们这些寂寂无名的小部落客有个上电台On Air的机会。大马中文部落客会陆续有来安排上节目。谢谢AIFM,谢谢吉安,谢谢YQ

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 打击翻版部落格

15 Comments:

Blogger GanTC said...

读后有感而发……

第一则:
警察和流氓不同在于,一个无牌,一个有牌。

第二则:
我们这里也有用黑狗啤为小宝宝洗澡的习俗,不过为了让宝宝的头发更黑更亮。不容易感冒……第一次听。

第三则:
在出版界有一说法,要一个人倾家荡产只要他做三件事,赌博、玩女人及搞出版,都是把钱往坑里丢。

第四则:
和你一样,但我选择可乐。

第五则:
广播时间太晚了……

13 July, 2007  
Blogger g said...

读后感......

第一则:
我想要有一个计划,故意给警察吃钱,然后玩dv偷拍。可是还是要找一群能合作无间的伙伴先......

第二则:
没听过这个故事,有点新鲜~

第三则:
一个赌一个毒,超难翻身~我祝你要弄死那个人好运!

第四则:
有没有孩子,都可以酌老虎为乐。我阿公就是这样一个人,20多岁酌老虎到80+岁,还在enjoy~

第五则:
我有听我就会录~可是这样算翻版吗?如果是,告诉我,我们内线交易~

gan,下回是你上电台了吗?

13 July, 2007  
Blogger 茉莉 said...

>>>>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 打击翻版部落格

以上这句,你抄我!!!

呵呵~~(欠我版费)

13 July, 2007  
Blogger Stephanie Lee said...

第一则:
如果你有和这些人有应酬过,这些是很普通的事情.. 更扯的是有警察特地去抓卖摇头丸的小伙子.然后问对方要不要私底下解决,警察和他要了一个数目,然后扣留对方在高级俱乐部,等对方的朋友拿钱来赎他之余,还享用对方的摇头丸...朋友来了,出了缴钱给警察还要买高级俱乐部的单...走的时候,警察还送小伙子上车,还帮他关车门.. 小伙子和朋友说,他在俱乐部里面当皇,因为警察为他倒酒~好笑不好笑?

第二则:
我有听过,可是是婴孩中热毒才用黑狗啤来冲凉的~

第三则:
嫖,毒,赌的确害死不少人~

第四则:
可以在旁边听听,吸取经验~

13 July,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第一则:
“神鬼论”,神是他、鬼也是他。

第二则:
“Babylon(北鼻论)”,黑狗啤替刚出生的小孩洗澡,去热毒(黄胆,热痱)。

第三则:
“兴亡论”,人的劣根性始于一念之差“贪”。

第四则:
“老虎论”,古语有云:“虎父无犬子”,老虎当前哪有犬子论?

第五则:
“华山论”剑,精彩节目,多多益善。

13 July,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嗯...我想,我看了之后,
最感触的就是宇晴吧!!

虽然我的感觉告诉我她必定会离开电台.
而在早以前似乎已经习惯接受了.
口口声声说是不会有多大的感触.
但是,我还是感到非常的不舍.
甚至是无法接受的情况...

我想,除了他们给你们机会之外.
也是你们的努力啊!加油...

13 July,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1. 我不入地狱, 谁入地狱。 阿弥陀佛! 善哉善哉。:p

2. 有黑狗啤的话, 我自己喝。 :)

3. 玩物丧志也。 大家应该想一下如何玩物养志才是正道。 (给楼上的, 又不见鬼佬出阪社亏光?)

4. 看别人的孩子玩玩好了, 别上当。 They have no life. ;p

13 July, 2007  
Blogger erictan said...

老兄,
什麽都被你寫完了,
那我該寫什麽呢?
算你狠!!
竟然被你快我一步!!!

13 July, 2007  
Blogger 雪樂儿 said...

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13 July, 2007  
Blogger 雪樂儿 said...

第一则:
同事的爸, 把钱存入了银行.
她妈, 刚好也把硬币全拿下车.
她爸因超速而遭警察拦路, 结果 ...
警察说:" Lain kali bawa duit. Pigi !"

第二则:
头一次听到. 我的知识, 增加了.

第三则:
好绝的一招!

第四则:
听后, 得真的考虑生不生孩子.

第五则:
你的声音还蛮酷的, 什么时候会 on air ?

最后: 我超喜欢这句: "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 打击翻版部落格"

13 July, 2007  
Blogger 马铃薯比基尼妹妹 said...

用黑狗洗澡,嘛整身酒味?!

14 July, 2007  
Blogger Raziel said...

第一则: 有感而发
got an experience that police fource me eat "dead cat" sigh

14 July, 2007  
Blogger Yenny said...

第一則:
我討厭貪污的警察!

第二則:
呵呵呵...我問我媽媽,她說是熱毒才那樣的...

第三則:
雖然說嫖、賭、飲、蕩、吹都不是好的...不過我還是覺得賭博是最完蛋的。其他的雖然也是自尋死路,但只有賭博能讓人一夜之間傾家蕩產吧...

第四則:
我很喜歡小孩子,但是現在要我生的話我...還是坐在一邊喝茶好了...

第五則:
幾時到你上啊?

14 July, 2007  
Blogger Wois said...

第二则:
是对的。。。可以用黑狗啤替babe洗身。家里的出身儿都会用这一招来加强婴儿的免疫力(妈妈说的)。。。。

14 July,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看到大家给我的留言,我忽然很感动,因为证明大家并不是“因为留言而留言”,你们是真的有细心看我所写的文章然后和我分享你们的想法。

谢谢,真的谢谢。

15 July,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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