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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26, 2007

“没见过大场面”

我身边的酒鬼朋友,算也算不完,有一些酒品比较差的,我会尽量避免和他们混在一起喝酒。

不过,酒品差的喝了酒大喊大叫的还不算什么,我们最不能顶的是比酒品差更高一级的人。

出来见惯场面的酒客们都知道,喝酒无非是为了开心,为了放松心情。朋友们在一起轻叼浅酢,是件快乐的事情,所以都不会计较。

如果你的经济上不允许,没什么大不了。今天我有,我请你;要是改天你有,你再请回我也不迟。这是我们的Policy,我们就是从来不去贪人小便宜或去计较些什么,所以我们能够一起喝酒喝了好几年。

我们最不能顶的人,就是那种当时大家平分给了钱,但是后来因为耿耿于怀来个马后炮的人。因为他回去后拿个Canon计算机,在那儿算来算去觉得很不值得,自己只喝了两口,却给了两杯的酒钱。

这样的人,说真的,以后叫我喝他一起喝酒?可以,各自点各自的,这样才会平安无事,天下太平。或者喝酒就能免则免,喝咖啡会比较好。

不过我们也不会完全怪连酒钱也计较的那种人,因为那种人应该是没有出来见过大场面的人。

**大马中文部落客之中,我目前最喜欢和路人甲h 康仔山芭佬Kae靖岚靖雯Shuben喝。(虽然Shuben有时候很快就倒)

37 Comments:

Blogger 西街 = CJ said...

我更不爽的是,跟你喝了几年,都没有付过一次的酒客。他有时还会问,几时出来喝几杯,最后,还是那几个在付钱。 这种算第几级 ?

26 November,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嘿,的确有这些问题诶!!

爸爸很少到酒吧去喝酒.
不过,他都会跟我们一起分享.

我最讨厌的是.那些喝酒之后大喊大叫的酒鬼.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jackie teh said...

还有一种常借酒遁的人不知道你有没有遇过?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shengnan said...

我有个朋友也是这样。分账的时候好像很大方,但过后又会不时提起自己很不值得,喝了那么少却要给一样多钱。
有些人就是跟你很熟才敢这样计较。面对那些不太熟的人,他们反而会很大方客气,但过后又来马后炮。
有时真的很受不了那些男生....小气却硬要装大方。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西街 = CJ:你说的那种其实还好啦,因为他一早就表明和摆明不给钱。

旺樟:那种喝酒后大喊大叫的人,我会尽量避免和他们一起喝的。

Jackie:嗯,而且时间算得很准的。

shengnan:常听人家说会计较的人,比较难发达,因为小财不出,大财不入。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song_4ever said...

还好我不会喝酒,嘿嘿!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elcaro said...

我戒酒了~酱子会找我去喝酒的吗?

不如喝咖啡算了……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Ke Ric 盶禕 said...

喝酒不给钱和大便后没擦屁股一样低级。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山芭佬 said...

山芭佬一般和朋友出去喝酒吹水,都是AA制.我觉得就因为这样,我们才能喝上十多年,还能继续的喝下去.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Stephanie Lee said...

我最怕那种发酒瘟,
扮大哥,打架的那种~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lala said...

哈哈Kk终于有灵感而写啦。喂欠我的什么时候有得喝Kakaka...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et Shuben™ said...

为什么不把我叫醒呢?

谁?是谁喝酒后又斤斤计较酒钱?

嘿嘿~ 我又来煽风点火了。

不过我相信男人敲酒杯之间的友情咯。我更相信男人才不会为了这点小事而耿耿于怀的啦。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song_4ever:嗯,幸亏。

Oracle (欧洛格):喝茶可以吗?

~Keric盶祎:我们最怕遇到的,不是喝酒不给钱的人,而是给钱后又耿耿于怀的人。

山芭佬:嗯,所以说,各自点各自的最好。

baby~~:喝酒喝到打架的人,我肯定不会喝他们一起喝。

lala:那天咖啡店我“自队”。

ET:嗯,尤其是喝酒的男人,会比较大方的。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et Shuben™ said...

虾咪?虾咪很快就倒?!

那次是因为空肚子喝酒才会酱逊的咯。人家不懂几班乃喝酒呢!这个星期你给我下来吉隆坡啊,我和你拼了!

* 我就知道你们男生不会酱鸡婆的啦。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山芭佬 said...

我所谓的AA制,并不像你所说的各付各的.
而是我们喝完散场时,就将总数平分.无论你是喝一杯还是10杯,总而言之有多少人就除以多少.十多年下来都是这样的制度.但一般最低消费都是50个大洋.出得来饮,预佐个啦.哈!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ET:是啦是啦,还记得你11月9日庆功宴喝高粱啤酒,过后Karaoke喝红酒啤酒,还不能倒。嗯,有一定的实力。

山芭佬:对啊,喝这种人喝酒最爽,因为大家都爽快。(那天瀑布时你买的酒,被Twilight载回家了,不知道还有剩吗)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lala said...

还以为你不介意我喝TEH BEN 原来你很再意喔 SOLI SOLI 啦..LATO等我13号踩上槟城再喝过OK 吗?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Ruby said...

对,我和我的朋友就是酱,喝了几年,从来都没计较过,通常都是轮流请客。。。

那种斤斤计较或是想占便宜的,一定不会和我有下一次~因为我很beh tahan那种人

几时要和我喝两杯?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思斌 said...

如果是长期和你在一起的酒客如此斤斤计较就不可取。但是如果耿耿于怀稍有微言的那一个人是鲜少喝酒的人呢,就情有可原咯。

想想看,他又不是时常出席此类场合;而且可能也是因为应酬时出席而轻叼浅酢。那么就当然不想看到你们大口大口地喝;而他小口小口地倅,过后却得“平分秋色”。

但是如果心里不爽但是当时又不讲就算咯。即使过后“马后炮”,也让双方彼此了解自己并非对方的那一派就行,不要伤了和气 :)

我,虽少喝;但有机会还是会应酬的啦~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靖雯 said...

吓?要灌醉我很难,因为我答应要戒酒,所以不能喝多,现在偶尔一两杯算过分了。不过要喝,可以选高粱吗,或者有老鼠蝎子的那种 =)

26 November, 2007  
Blogger christine said...

还有一种的最后除算出来连五分钱都要收的那种!cheap!

27 November,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lala:我哪有介意啊,要喝酒就喝,不喝酒就喝Teh,很正常啊...

鲁比:如果下班时间我在PJ一带的话,Laundry是我Happy Hour的地方,我想一定会有机会“巧遇”的。

思斌的部落格:嗯,所以我说以后还是与这种人喝咖啡会比较好,以免伤和气。

靖雯:你别吵那么多,蝎子的酒我槟城家有。(我爸爸的补酒)。到时看你敢不敢喝。

christine:五分钱也算?遇到这种人,我情愿帮他出他的那一份。

27 November,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嗯,目前为止,有两个人来对号入座了。一个电话,一个MSN...

希望我车子不会再被刮花...(如果真的要刮的话请刮车子的左前方,因为上次被撞的还未喷漆)

27 November,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你没和我一起喝!

27 November, 2007  
Blogger  said...

鄙视这种扫兴 看不开的人 !

27 November,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好奇想問﹐
如果今天我剛好跟你們一班酒客出去喝茶﹐
你們興致勃勃想要來一打半打的啤酒來喝﹐
我這個只喝汽水的是否應該坐另外一桌或者直接回家?
因為我也不想付這筆錢吶~

27 November,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黄德峻:还有机会的啦~

森:钱是小事,感情才是大事啊。

sengkit:不必坐旁边桌也不必回家,直接说出口你不喝就可以了。千万别应酬喝了,给了钱,过后再来“马后炮”。

马后炮是我这篇文章的重点。

27 November, 2007  
Blogger 路人甲 said...

哟~~好像也没请过你几次,有空再来喝几杯罢。
生活闷闷的时候,这种喝几杯的时间真得很好打发。

27 November, 2007  
Blogger 靖雯 said...

死无?
我等你的蝎子酒。12月6-9日槟城游,盼君来相会。

27 November, 2007  
Blogger Raziel said...

well i got a friend that pay 1st divided the money and always he earn some from that... mostly he dun have to pay or maybe he earn some into his pocket..

28 November, 2007  
Blogger 美丽心情 said...

坦白说,我明白你的感受,因为我的一位前同事也是这个衰样的。以前下课后我们通常都会去吃东西的,但是一旦食物来时,她不会先付钱的,而如果我们没有跟她拿回的话,她也不会给。我们有说过一人驾一次车去,但是只要是轮到她驾车的日子,她就肯定会有很多借口来拒绝载我们。更气的是,买了麦记的套餐,她竟说薯条她没吃到,要我们扣钱还会给她。真恨不得买整罗里的薯条来丢死她。
不过说真的,认识你这么久了,你好像也没有请过我噢?!?

28 November, 2007  
Blogger Unknown said...

原來“马后炮”才是重點!

我也贊成“钱是小事,感情才是大事“這句話。

恕我才疏學淺,這樣講的話,我很想知道之前你寫的的那些文章,比如“這餐怎麽算" 有什麽不一樣?

跟我們講一下,因爲我也怕被人灌上“马后炮”,傷了感情就不好了。是嗎?=)

28 November, 2007  
Blogger 钪凯 said...

路人甲:尤其是半夜喝几瓶啤酒,吃几支沙爹,吹吹水多爽快,呵呵。

靖雯:到时候见!

raziel the undead nomad:这种人不会发达的。

美丽心情:你是哪位啊?

阿恺:我没放个link说明那是谁,也没指名道姓,也没有在写完文章后,特地去“当事人”的留言板留言叫“当事人”去看那篇文章。

28 November, 2007  
Blogger 王孫文 said...

哈!哈!酒鬼只怕没有伴...

就是可以参与喝酒,通知一下.

我不会和很多,黑2支喝不完,

白啤10珍,应该没问题.

不过,也不希望遇到没有付过一次的酒客。嘿嘿.

28 November, 2007  
Blogger 幸福公 主 said...

幸好我的朋友之中只有一两个是这种死样子,大多数的朋友都是AA制的。

29 November, 2007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在下乃潜水王子,定期阅读你的文章,也爱喝酒。

喝酒来说,钱是小事,尤其对酒鬼来说,其实最怕是喝的不够痛快。被斤斤计较,也许是不够痛快的其中一种。

但想想,如果计较别人的斤斤计较,也太灭自己的气度吧?

喝酒的人,如果遇到不爽的事,要拿出喝酒的海量来,一杯把它干了,不用写在blog功告天下啦。

30 November, 2007  
Blogger 美丽心情 said...

你在日新的老朋友。(应该可以算是老朋友了吧,因为其实你也是蛮老了。。。)

30 Novembe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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