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主页

Saturday, December 10, 2005

“我不是猪狗”

“猪狗”,或可称为“AH BENG”,“LA LA仔”,文雅点,就称为“市井之徒”。我最怕和这些人一起喝酒,因为我喝酒有两大原则。1)要安全驾车回家,2)不去打扰别桌的人。因为这两大原则,让我每次喝酒后都能够尽兴而归。偏偏猪狗们每次喝酒后,最爱做的事情就是违反我那两大原则。

上几个星期“有幸”和一班穿着萤光T-SHIRT的吉隆坡“LA LA仔”去KARAOKE。“小微”,“从新加坡流浪到新山”,“少年英雄”,“酒国英雄”,“黄昏”,一首首的典型猪狗歌在空中飘扬。

轮到我唱了,点了首很有内涵深度的“爱从昨夜就停了”,还以为当我唱这首歌时会引来全场的注意,哪知,他们谈他们的天,我唱我的歌,跟本没人理会我。让我明白了“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这句话的意义。

轮到了下一个歌声有点像“WILIAM HUNG”的猪狗唱“老鼠爱大米”,却引来了全场人拍手叫好。这是什么世界呀!我用蛮好听的歌声唱蛮着有深度的歌,你们不拍掌,一个五音不全的猪狗唱老鼠爱大米,你们却拍烂手掌?很无奈,很明显的我和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大伙儿唱得累了,我很想点首陈升,但后来想想还是别自讨没趣,还是乖乖的坐着喝酒较好。这时,其中一只猪狗点播了“摇头歌”,又从裤袋里拿出了“小糖果”。我当然知道那是什么,于是接尿遁,一个人离开那可怕的KARAOKE厢房。

各位猪狗们,虽然我下班后的样子和行为,让你们看来好像觉得我很“废”,但我想告诉你们,我不是你们的一份子。

我喝酒喜欢三五知己谈谈天,而不是像你们那样“高谈阔论”,我去KARAOKE喜欢静静的唱歌,而不是像你们那样三个人“合喊”酒国英雄。我想强调,我是个有一点点修养的人,所以为了让你们下次出去狂欢时更尽兴,请别约我,因为我不是“猪狗”。

6 Comments:

Blogger Jinlan said...

我仿佛也看到了脱俗高雅的你 ;)

14 December, 2005  
Blogger 美丽的天使 said...

嗨,是我...你在我的部落留下了你的蹤影,所以特地飄來參觀一下.很喜歡你的文筆,那種不吐不快的精神...哈哈,很像我...

14 December, 2005  
Blogger 阿呆 said...

我倒想去经历这样的事~

14 December, 2005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知道你不是猪狗啦。对了,这就是为何我喜欢钪凯的文章,不是脱俗高雅,而是俗中带点高雅。哈哈。

14 December, 2005  
Blogger Jinlan said...

呵,是的,是俗中又不失高雅! 这也是种难能可贵。 :)

19 December, 2005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絕對明白那種想好好唱歌卻環境很吵又沒人理

04 November, 2007  

Post a Comment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