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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y 30, 2006

“我爱你们”

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与我没任何血缘关系的尸体,有那么近距离的接触。

前天从关丹回吉隆坡时,在东西大道看到了一场恐怖车祸,一辆轿车不知何故撞向停放在路边的罗里,过后着火,我到现场时火已被扑灭。

半小时前可能还是活生生的的三个人,但现在却变成三具100%完全被烧焦的尸体。我曾经遭遇过严重车祸,当时我看到那三具尸体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是,当他撞下的那刻,是已经昏迷,或者还是活生生的被烧死。我脑海一直重复着那恐怖的画面。

我们真的无法预料何时会走上黄泉路,所以趁现在我们还有思想,还能行动时,应该好好珍惜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

人与人能够相识,是种难得的缘份。有些人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或一件事伤害了他,就从此不再与那人联络,难道你想最后一次见到他时,是他躺在冷冰冰的棺木里的时候吗?

我也不知今天写完这篇文章后,以后是否还会有机会再写,所以我很珍惜我现在的每一口呼吸,很珍惜身边无论常联络,少联络的朋友或是所谓的网友。

珍惜生命,珍惜身边的每个人吧。

** 看到那场车祸后,结果我手脚发软,精神紧张的以平均车速70KM/H的在高速公路,慢慢“爬回”吉隆坡。

11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唉,又是烧死的。上个月我老板的妹妹一家五口在金马伦也是被大火吞没了。人生无常...

31 May, 2006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不知道为什么,翻开报纸看到的都是天灾人祸的新闻。这种场面说真的对大部分的人都习以为常(我是说报章上)。我的弟弟也是车祸去世的,当时的情景也不堪入目,到如今我还历历在目。对自己小心,也就是对别人的关心。

31 May, 2006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在这个世界上太多悲惨的事了..
有时候..我会很抗拒去知道这些新闻..
把每一天都当做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吧..
那么就会好好地珍惜咯..

31 May, 2006  
Blogger 双响部落客 said...

珍惜又怎样,也是会失去的....

所以我是不管的....喜欢怎样就怎样....

02 June, 2006  
Blogger 木目心 said...

珍惜不代表说一直拥有,但至少曾经拥有,曾经努力过。不珍惜就完全失去,生命里就多了一处空白。

[珍惜生命,珍惜身边的每个人吧。]

各位,坐言起行吧!

02 June, 2006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把每一天當作是最後一天,
我一直在學習的,
就是不斷的不斷的珍惜身邊的人事物...

05 June, 2006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得知這個消息之後,真的有擔心過會不會是你...你知你的啦...車有殘又要飄移...頂你不順... 哈哈.. 我也愛你..記得要惜福,活著的每一天都是為別人和自己造福多一天的機會...

05 June, 2006  
Blogger 懒人 said...

“珍惜當下”很重要!

06 June, 2006  
Blogger 小君君 said...

每次我目睹一些车祸,脑里都会有一个疑问:
生命和肉体,难道就是如此脆弱吗??
一个撞击,最宝贵的生命就没有了。

有时,并不是说自己小心就能避开车祸的;
有不少车祸的死伤者在案发前还是一贯小心地在路上驾驶着;
却就因为另一方鲁莽的公路使用者闯入而遭遇祸害....

就算是看到和我们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甚至一只猫狗,横在血染的车轮下....
我们都会心痛,因为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会感受到死亡的恐惧和切肉的痛苦;
是一条(甚至以上的)命、甚至是一个天伦、一道骨肉关系。

试问,当我们的亲人正在公路上行驶;
我们就算安稳坐在家里,却有可能不担心吗??

16 June, 2006  
Blogger CCLee said...

是东海岸大道不是东西大道吧。

很多人在目睹了惨剧后就想到要去珍惜生命,
但是往往三分钟热度,过不久又故态复萌了。

或是有的认为生命难得而应该尽情挥霍,这也是过了火的反应。

愿共勉!

09 July, 2006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取自 “在重要部位打格子”
老实说,就算是你的文章我也不会去看,因为我没兴趣知道你今天吃了什么,昨天买了什么,大前天看到车祸之类的文章。

但为什么还没到一个月你自己也写了看到车祸的的文章??将心比心吧,有些事你认为你不会那么做,是因为你还没有遇到吧。我不是要骂你,只是觉得你看东西也不算全面吧。

23 July,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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